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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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2023年11月24日新华社大连11月21日电(记者郭翔)大连商品往还所20日颁布知照,自2023年11月22日往还时(即11月21昼夜盘往还末节时)起,将对豆粕、聚氯乙烯豆油聚丙烯、玉米、聚乙烯期货实行往还限额。

  依照大连商品往还所知照,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正在豆粕、聚氯乙烯、豆油、聚丙烯、玉米、聚乙烯期货种类各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越其往还限额准则。此中,豆粕各合约往还限额准则为20000手,聚氯乙烯各合约往还限额准则为18000手,豆油各合约往还限额准则为15000手,聚丙烯各合约往还限额准则为10000手,玉米和聚乙烯各合约往还限额准则为8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正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目与卖开仓数目之和。

  其它,依照大连商品往还所知照,套期保值往还和做市往还的单日开仓数目不受上述准则局部。具有实质把握合连的账户依照一个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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