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交易所排名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5号公告实施后财务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5号告示实践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城镇土地利用税策略有变革吗?
问:《财务部 税务总局闭于延续实践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城镇土地利用税优惠策略的告示》(2023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告示)实践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城镇土地利用税策略有变革吗?
答:为接济物流业矫健生长,财务部、税务总局制发了5号告示,显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蕴涵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减按所属土地品级实用税额法式的50%计征城镇土地利用税。
5号告示是对2022腊尾到期的《财务部 税务总局闭于延续实践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城镇土地利用税优惠策略的告示》(2020年第16号)的延续,策略实质也与此前维系一概。合适前提的征税人可延续享福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