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Tuesday, July 16, 2024股票交易软件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3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连绵20个买卖日的逐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述景遇属于《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原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原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轨则的股票终止上市景遇。凭据《股票上市原则》第9.1.10条、第9.2.1条和第9.2.7条的轨则,经上海证券买卖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确定终止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凭据《股票上市原则》第9.1.14条、第9.2.9条和第9.6.1条的轨则,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料理期买卖,本地点告示本确定之日后的5个买卖日内,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凭据《股票上市原则》第9.1.15条的轨则,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应马上刻铺排股票转入全邦中小企业股份让渡编造等证券买卖场地实行股份让渡干系事宜,担保公司股票正在摘牌之日起45个买卖日内能够让渡。
如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确定不服,能够正在本所告示本确定之日后的5个买卖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