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大宗 太宗为贯彻落实中心政事局聚会精神,进一步活动资金墟市,提振投资者决心,上海证券往还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咨询决计,自2023年8月28日起,调节下列种类和生意的往还经手费收费法式:
一、将A股往还、B股往还经手费法式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大宗往还经手费收费法式仍奉行下浮30%优惠,即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双向收取。
二、将存托凭证往还经手费法式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大宗往还经手费收费法式仍奉行下浮30%优惠,即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双向收取。
其他未做异常规章的股票、存托凭证往还(让渡)经手费收费,同步依照上述法式举行下调。